在职场中,有些人会耍一些小聪明来规避上班考勤制度,但最终被发现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案例,关于一个叫小刘的仓库管理员,他是真的打卡了还是假装上班呢?
考勤管理系统小刘在2016年1月进入一家制造公司,从事仓库管理员的工作. 他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合同附件中附带了一份《员工手册》. 根据手册规定,如果员工累计旷工达到5天及以上,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在2021年12月的五天里,小刘每天都准时打卡上班,考勤管理系统并在下班时也按时打卡离开,考勤记录看起来毫无异常. 然而,公司的监控录像却发现了小刘上班后匆匆离开的情况.
公司很快发现了这一异常,并以小刘伪造出勤记录、私自离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为由,在经过工会意见征询后解雇了小刘,解除了劳动合同。小刘对此表示不服,他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近5万元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然而,仲裁裁决驳回了小刘的请求,于是他随即将此事诉诸法院。
在庭审中,小刘面对公司提供的监控录像,不得不承认他在上班后离开,然后再下班时返回打卡。他解释说,由于公司业务量减少,个人工作量也减少,所以他为了回宿舍休息一会儿,采取了这种“技术性打卡”的方式. 然而,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刘的违纪事实是确凿无疑的,并且与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相悖.
公司的《员工手册》已经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通知了小刘。公司解雇小刘并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因此,法院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小刘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法院不支持他的请求.
在这个案例中,法官提醒我们,诚实信用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 作为雇主,应该依法诚信用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而作为劳动者,也应该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共同参与建立诚信文化.
所以,无论是真打卡还是假上班,耍小聪明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和损失。诚实守信才是职场中的真实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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